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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四章 年关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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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我们老爷隔了房的兄长那一脉的。他们两夫妻成亲多年,一直没有孩子,偏偏他们那房,伯父已经过世了,就指望着他们夫妻传香火,为此,我那伯娘少不得要埋怨几句,可想尽了办法,都没有结果,直到第十年,夫妻两人一道去了普陀山,求观音娘娘赐子,回来后才有了。生下来果真是个儿子,家里高兴坏了,打小就捧在手心里。”毕竟是家中的旧事,饶是杜杨氏这样直爽的脾性,说起这些家常来都有些不好意思,她讪讪笑了笑,才又道,“小侄儿是个聪颖的,可是,在大概三岁多的时候,大病了一场,人人都说救不活了。伯娘哪里受得住啊,连夜去普陀山,说要请观音娘娘续命。来回半个月,拖着病体带回来一个八字,说是道场里的住持大师说的,娶个童养媳,可保平安。”

只有一个八字,要在茫茫人海里寻一个人出来,难如登天。

这事情常家当初也做过,明明是依着红笺的八字写的,可还是寻了许久,杜家捏着这么一个八字,也要头痛一阵了。

“杜家里头,意见也不统一,有说找的,有说找不着的,伯娘本就病着,又和族里闹了几回气,也就五天,人过了。”杜杨氏一面说,一面摇了摇头。“如此一来,更加炸开了锅,最后还是他们两夫妻自己拿的主意。没要一个铜板的家产,就带着伯娘和我那嫂嫂的嫁妆离开了杜家,在金州城里置了个小宅子住下了。也是命里有数的,小侄儿命数未尽,还真叫他们找到了八字相合的小姑娘,敲锣打鼓迎了回来。

那姑娘就是婉言,来的时候不叫这个名字,庄稼汉的女儿。名字也是随便取的。等到了金州,依着住持大师的意思取名婉言。婉言来了之后,小侄儿的病真的一日一日好起来了,等隔了一年。就跟没事人一样了。连大夫们都连连称奇。

杜家里头。也有人提出来过要让他们一家回来,可兄嫂两个都是拧性子,当初离开了祖宅。就咬着牙不肯回来了,一来一去磨了一两年,在小侄儿要念书的时候,才让他回来念得族学。”

杜杨氏说到这里,顿了一顿,道:“这些,都是我进门之前的时候了,我也是东一点西一点听来的,大致拼出来的。我进门后没几年,老太太殁了,也就分家了。杜家原本就不算人丁兴旺,这一分家,多是去了外地经商,留在金州的,其实也就是我们老爷和早就分进去的那两夫妻了。”

楚维琳静静听着,若真的就像杜杨氏说的,他们和婉言的公婆应该并没有什么冲突,毕竟曾是一家人,虽分了家,但也多少会走动一番,尤其是,杜同知在金州也是个人物了,旁人都想巴结,自家人靠着些又有什么不可的?

“从前是力不从心,可自打我们老爷任职之后,就一直帮衬着,”杜杨氏自己也清楚,话说到了这儿,定会让人疑惑,因此自己解释上了,“兄嫂都是念过书的,不是那等混账亲戚,婉言又是个好孩子,能帮上的,我们全力相帮。六年前,小侄儿进京赶考,婉言留在金州照顾公婆,直到三年前,她公婆过世,她才渐渐和我们疏远了。

其实也不能怪婉言,只在是小侄儿不懂事!他进京求功名,把家里事情全部丢给婉言,这也就罢了,为了让他凑盘缠,是婉言厚着脸来找我借的银子,我二话不说就借了,考功名这等光宗耀祖的事情,我们当叔叔婶婶的不帮衬着,要找谁去帮?婉言一个劲儿与我说,怕小侄儿面子上过不去,叫我千万别叫他知道,只当这钱是婉言前些年攒下的,我也答应了。一家人高高兴兴送他出城,等到他金榜题名,结果呢,那死小子留在了京城,再没一点儿讯息了。婉言托我们老爷请人去京里问一问,可是夫人呐,我是真没胆儿跟婉言说一句实话。

那年的金榜,我们也是收到了的,小侄儿本事啊,探花郎!我杜家祖上烧了多少香,才能供出一个探花来!可我们杜家又是造了多少孽,养出这么一个不孝的东西!他在京中另娶,只当没有婉言这个媳妇,抛弃糟糠,也就算了,连老父老母都断了来往,没有来金州露过一次脸,没有把他们接到京城里去供养。我只好骗婉言,说小侄儿怕是没有中,不敢回来面对父母,这才留在京中,等中了的时候,一定会衣锦还乡。

我骗了婉言三年,直到我兄嫂过世,小侄儿都没有回来,我想,婉言自个儿也知道,我是在骗她的,自打那之后,也就疏远了。

话又说回来,我若是婉言,我也不想面对了。”

屋里伺候的丫鬟婆子具是沉默一片,感情丰富如宝槿,已经是红了眼眶。

楚维琳心中感慨更深,六年前的探花郎,又是江南出身,在京中娶妻,她已经知道对方的身份了。

与常郁昀同科,被秦家姑娘榜下择婿的杜徽笙杜探花,现在的杜徽笙,是秦大人的东床,也是翰林院里的编修,这个人,常郁昀还算是有些熟悉的,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,杜杨氏竟然是杜徽笙的叔母。

“杜徽笙……”楚维琳喃喃了这个名字。

杜杨氏瞪大了眼睛,怔怔道:“夫人晓得?”

“与我们爷同科。”楚维琳解释道。

杜杨氏一下子明白了过来,尴尬笑了笑:“那年京城里榜下择婿,一定是闹得沸沸扬扬了吧?”

榜下择婿,秋闱时还多些,春闱时几乎难得一见,更何况是秦姑娘孤身前去,选中的又是探花郎,楚维琳至今记得,那日常府的妈妈们都兴致勃勃与老祖宗说这桩事体,这事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都是京城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
“夫人,不管如何,爹娘都是爹娘,你们没有给杜探花寄信吗?”楚维琳问道。

“怎么没有?”杜杨氏长长叹了一口气,“要不是那段日子兄嫂身子不好,我都想带着婉言进京去了。多少信啊,一封封送往京城,跟打了水漂一样,一点回信都没有。后来,我们老爷说,定是他如今飞黄腾达了,不认我们这些亲戚了。可他不认我们没关系,我们老爷在金州这里,芝麻官也是个官儿,我们不图他什么也不靠他什么,他不顾他爹娘和婉言,算怎么一回事?我兄嫂当年受了大罪过,留下了这个点血脉,指望他养老送终的,结果啊,根本靠不上,要是没有婉言,当真晚景凄凉。要我说,早知道会养出这样的白眼狼,当初就让他病死算了!”

提起这些旧事,杜杨氏格外糟心,语气也重了不少。

不仅仅是杜杨氏,听的人心里也不痛快,一屋子都是女人,最恨的也就是这等负心人了。

悔教夫婿觅封侯,读者的感慨与落笔时作者的感慨,即便是全心去体会,也无法全部领悟那一种后悔和痛楚吧。

“那婉言她如今……”楚维琳开口问道。

“一直留在金州,一个人住着,也不与我们来往了。”杜杨氏的语调里带着可惜和无奈,更多的是同情和心痛,“金州城里,人人都知道她是杜家的童养媳,杜徽笙那混球不回来,也不接她去,她就要在金州守一辈子的活寡了。她还年轻,现在是能一个人生活,等老了之后呢?不说别的,家用都是大问题,她性子也随了我兄嫂,拧了,我想补贴她一些,她也不肯要的。”

楚维琳听完,对这个女子突然之间就好奇起来,况且,她的身份是杜徽笙的原配,而杜徽笙的岳父秦大人,是前世给楚维琳展现了常府末路,又让她饮下了毒酒的人。(未完待续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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