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尔的九月天暑气还未散,北国已入秋凉,树叶开始枯黄,如果不穿长袖衣服会冷得打哆嗦,夜也变得更长了。
天刚亮,我照例起床出门跑步,现在我的身体更加健壮,壮得不象淑女。我每天都在老卡指导下练剑,我的剑术正飞快进步,与老卡对练的时候,偶尔也能反击一下。如果不是国家对枪支有非常严格的武器管制,我还想学开枪。剑术的学习不知不觉间让我多了丝凶悍之气,阿方索先生对此直叹气,教育说女人应当温柔如羊,我当着阿方索先生面前,用剑凶恶斩落一地树杈。
几天前,妈妈托人送来我的秋冬装,预备好了我要在帝都呆更久的时间,也有一句口信捎给我,说:“女人一定要嫁人。”我的婚姻问题现在是我家的头等大事,双胞胎入伍后的好去处,我家今后的经济来源,都指望在这上面。
早饭的时候,阿方索先生一句关于选美的话都没有说,但他很早起床出去给我买了一根香肠,算是勉励我吧,今天是决赛第一天。
香喷喷的油脂充盈舌尖,齿间流芳的顺滑带来的陶醉感,让人暂时忘记现实。我不去想决赛里我该怎样,结果如何,想多了心烦,随便吧。应许多人的希望和威胁,我重新回到比赛里,但并不等于我会服从,与其他女孩激烈争夺那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王子,我从来不是顺从的女孩。既然要去军医院照顾病人,我就只单纯作个护士,把它当作一项工作,尽工作本职,除此别无其他,王子怎样与我无关。
吃完饭,阿方索先生赶去上他那个薪水微薄的工作,在这座消费高昂的大城市里继续辛苦养活我。我对不起他。
我穿上利索简洁的白裙子,准备坐公交车去医院。裙子是用妈妈的旧衣服改的,袖口已经磨破,款式更是在京城人眼里土气得不得了,但我是去干活,又不是去时装表演,干净整洁就好。
巷口停着一架马车,车厢崭新,上面新漆的油漆闪闪发光,一匹俊逸的白马温顺的立在车厢前面。马车夫带着几分得意向围着他的一群人炫耀他的马车:“这是火玫瑰曾经坐过的马车,她刚来帝都第一天一眼就选中了我的车,是我亲自把她送到选美报到处,她可满意啦,慷慨的给了我两块钱。”
“这么多!平常价只有五毛钱啊!”有人感叹,露出不相信的表情,“你是不是在宰客?”
车夫很不愿意:“要不是我及时把火玫瑰送去,错过了报到,这届大赛的帝国之花可就要没了。而且,说了你们不相信,火玫瑰在广场被刺杀那天,是我驾着车冲出重围把她拯救出来,当时那情况危险得,大半车厢都被轰掉了,我的脑袋差点被削去一半,可是我一点也不怕!”说着,挺着胸晃着脑袋一脸英雄气概。这时,他看见了我,顿时表情变得颇窘,连忙不耐烦冲围着的人扬扬手:“都散了吧,我要工作了。”人群散去。
那车夫放下马鞭跳下车来,摆出一副夸张的绅士姿态摘下帽子向我一弯腰,清了清嗓子,有些拘束的恭敬道:“李女士,请上车。”
“你买了马和新车?”我问,我还没有攒够钱给他。
“剩下的钱,一位叫让?贝尔蒙多的特种部队士兵来付过了。”旧车变新车,车夫似乎心里有些过意不去,很慷慨的补充说:“女士,这个月让我每天载您往返吧?免费。”他急于让我答应,立刻殷勤打开车门。这让我对他的印象大大改观。这人虽然有些小奸诈和小贪财,却不肯占人大便宜。也许,这就是帝都人真正的面貌吧,外表比小镇人精明,但内心与小镇人一样质朴善良。
我反倒过意不去:“不耽误你做生意吗?”
车夫连忙答:“不耽误不耽误。”非常热情,一定要我坐他的车。于是我只好道谢上车。他立刻很高兴,得意扬扬的挥起马鞭,颇为荣耀:“李女士,我能请求您一件事吗?您能给我签名吗?用油漆签在车厢上,让大家都知道,这是火玫瑰坐过的马车。”
我哭笑不得,我成广告牌了,这家伙要利用我现在的人气招揽生意。但也没什么不可以,我的名字没那么尊贵得不可冒犯,而且总不能白坐人家的车。
车夫名叫瑞德?韦斯利,现在光棍一个,父亲死在战场,母亲早年也病死了,好在征兵时他抓阄抓了个幸运白签,避过了服役。
瑞德扬起马鞭,马儿抬起雪白的蹄子轻快小跑起来。我回头看了几眼,老卡的身影在街道上忽悠一闪,我不禁无奈摇头。贵族们已经退赛,除了伯良地公爵家,我没有仇人。更何况,我不认为已经成为连皇帝陛下都开始注意的焦点人物后,还有人敢大胆来刺杀我。骷髅会仍在继续向我施加压力。
瑞德驾着新马车,得意的叫道:“从此以后,我就是候选妃的车夫了!”
我立即订正:“我不是候选妃。”